来粤创业一年即可申请入户

发布时间 2015-03-20

来粤创业一年即可申请入户

    本台消息   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全省各地、各部门优化创业环境,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。这些扶持政策很有吸引力,包括减免登记注册上的收费、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贴息贷款、创业头3年可获租金补贴等20条。力争2015年至2018年,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、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%以上。
    《意见》规定放宽创业者入户等条件。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(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);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,应当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、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。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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